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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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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9-03

抚顺齐隆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/年焦油树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


作者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对本项目环评内容进行公示,公告内容如下:
  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及途径
  电子版报告查阅地址: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下载)

纸质版查阅地址:抚顺齐隆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
  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 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为评价区范围的村民,村庄主要为:南两家子、新农村、五味村、碾盘村、台沟村、萝卜坎村

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  公众意见表链接地址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(下载)
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  主要方式:公示期间,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、信函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。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:
  建设单位:抚顺齐隆化工有限公司  

联系人:于工

联系电话:13842338048

电子邮箱:47503660@qq.com

通讯地址:辽宁省抚顺石化新城(东洲区)齐隆路1  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  起止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
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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