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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

2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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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7-19

抚顺齐隆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/年焦油树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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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有关规定,现向公众公告项目如下信息:

一、项目概况

项目名称:抚顺齐隆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/年焦油树脂项目

建设性质:扩建

建设地点:抚顺齐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

建设内容:新建5万吨/年焦油树脂装置1套(包含占地面积363.6m2的造粒区域和144m2的闪蒸区域),占地面积75m2循环水池1座。

主要产品:项目建成后,可生产焦油树脂5万吨/年。

投资总额:1757.5万元

建设周期:8个月

二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抚顺齐隆化工有限公司

联系人:于工

联系电话:13842338048

电子邮箱:47503660@qq.com

通讯地址:辽宁省抚顺石化新城(东洲区)齐隆路1
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

评价单位:辽宁时代泽远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人:田工

联系电话:18241307863

通讯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善邻路36A407

四、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
1)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
以项目附近居民、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。

2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
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和境保护方面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。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,以信函、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,逾期不再受理。

公参表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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